(转)重点专项预算编制实操(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典型问题集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03 点击数: 字体:

感谢各位科研同仁对小锐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虔诚的对待每一期直播,认真回答每一位老师的提问,如有不完善之处,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予以改正和提升。以上问题是昨晚直播时的提问,后台老师进行了整理、归类和解答,现公布如下:


差旅费

1、某单位是上市公司,本次牵头申报,那么差旅费标准是按照国家的50号文还是按照公司的?

答: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应遵行财政部发布的差旅费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财行【2013531号、财行【2015497号和财行【201671号执行。如果参与单位有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应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结合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并在预算申报时,提供管理办法的盖章件,为预算评审提供支撑依据。



2、 差旅费是否可以列支为0

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如果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确实不需要,差旅费可以不做预算。但是,小锐建议预算编制对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予以统筹考虑,合理估算,差旅费列支为0的情况为个案。另外,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3、请问野外考察租车属于什么费用?是差旅费吗?

答:科研活动兼具多样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有一些特殊的项目(课题)需要在野外考察或条件艰苦地区和环境中进行,交通非常不便利,而且对交通工具的性能也有特殊的要求,在此情况下需要租车,小锐认为此项支出可在差旅费中预算,但需在预算时明确科学考察任务地点、工作内容、人数、工作时间等必要信息,并提供合理的测算依据,在预算说明中详细阐述。



4、差旅费不确定地点,可以给一个平均标准核算吗?

答: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差旅费管理相关文件,在国内出差的地区(城市)都有相应的住宿费标准,小锐建议在编制差旅费预算时,请尽量按照任务执行周期顺序对应出差事由、地点、人数、标准等进行测算,然后再分类汇总,为后续的经费执行提供充足的依据。如果实在无法确定具体的出差地点,可以考虑采用平均加权数进行简便测算。



5、艰苦人员补贴算差旅费吗?

答:这个老师的提问应该是想问对于在条件落后的艰苦地区工作的科研人员补贴问题。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目前在条件落后的艰苦地区工作的科研人员,国家和地方会从财政渠道以工作经费或额外补助的形式给予解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在间接经费中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小锐建议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筹安排间接费用,处理好间接成本和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充分考虑科研人员在项目(课题)工作中的实际贡献与工作环境通过绩效支出予以安排。


会议费

6、会议主办时邀请国内专家参加会议,专家参加会议发生的差旅费是在差旅费支出还是会议费支出?

答: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会议代表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原则上按差旅费管理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7、会议费是否可以列支为0

答: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如果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确实不需要,会议费可以不做预算。但是,小锐建议预算编制对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予以统筹考虑,合理估算,会议费列支为0的情况为个案。另外,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劳务费

8、劳务费不能超过各省的平均收入吗?可是如果是聘用的技术专家,可能要高出平均收入很多,怎么办?

答: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小锐建议临时聘用的技术专家要据实编制,写清楚任务需求和测算依据,但建议参照平均工资。技术专家也可以考虑参与课题研究任务,在间接经费中以绩效考核的形式予以激励。但小锐提醒注意:本单位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项目(课题)组有工资性收入成员、同项目下不同课题有工资性收入人员是不可以发放劳务费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发放依据为劳务合同,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9、超过10%需做详细说明,是指总经费超过,还是国拨经费超过或者自筹经费超过需要做这个详细说明呢?

答: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所指的10%为直接费用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按此标准执行。



10、编制试制设备费中的劳务费,后期如何发放?

答:编制进试制设备费中的劳务费预算多数为项目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劳务性费用,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在后期的发放中要做好相关痕迹化管理,劳务费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发放时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发放金额、本人签字等相关证据信息。



11、临时聘用人员多长时间一定要附合同?

答:对于临时聘用人员期限,没有硬性规定必须聘用多久需要签订合同,但建议时间短的最好也能够签订工作确认书(表),以便为后续作为经费执行时劳务费支出的依据。



12、博士在单位实习,已经签过合同了,后来加入项目,还需要另外签署合同吗?

答:项目(课题)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需签订劳务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劳务费标准、人员类型等具体事项。小锐建议,参与项目(课题)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最好签订工作任务确认表/书,明确相关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考核标准、劳务费标准等信息,为后续的经费执行提供支撑依据。



13、做劳务费预算时,硕士、博士的名单需要列出吗?硕士、博士必须是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吗?

答:在做项目(课题)劳务费预算时,可以不列出具体的劳务费人员名单,但应明确工作内容、人员类型、人数、工作时间、考核标准、发放标准等。在后续的经费执行过程中,根据人员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列支方式。硕士、博士是否为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需要根据参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承担量来确认,如果承担了重要的研究任务,可以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如果为临时参与研究任务,并未承担重要的工作内容,可不作为主要研究人员。



14、本单位的人作为科研财务助理,可以在劳务费中开支吗?

答: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科研财务助理的劳务费用,如果是为项目和课题专门聘用的,列入劳务费预算科目,对于单位统一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费用列入间接费用预算科目。小锐建议本单位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承担科研财务助理相关工作,最好从本单位工资薪酬体系解决,也可以考虑在间接经费中以绩效考核的方式解决。



15、需临时聘用技术专家对现场测试进行指导或中试试验台搭建,但这些技术专家往往不属于无固定工资收入人员,还是否可聘?

答: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您所指的技术专家属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建议通过专家咨询费列支,专家咨询费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发放。预算说明中应写明拟咨询专家计划情况,包括专家人数、咨询内容、数量估算以及费用,明确工作内容、人员类型、职务/职称、咨询方式、标准(元/人次)、人数、次数 、列支来源(专项/自筹)等信息。


专家咨询费

16、专家咨询费一定要做吗?

答: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如果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确实不需要,专家咨询费可以不做预算。但是,小锐建议预算编制对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予以统筹考虑,合理估算,专家咨询费在后续经费执行中是不予以调增科目,预算申报时没有编列,后续如有需要无法解决。



17、专家咨询费也必须转账吗?

答:专家咨询费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发放。



18、国际交流中邀请境外专家来访咨询并作学术报告的,怎么给咨询费?

答: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邀请境外专家来华参加会议,则依据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在参会期间作为专家进行咨询的,执行国内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专家咨询费发放的相关规定,请参考锐创动力攻略中所提供的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专家短期来华讲课、指导科研、学术报告建议以讲课费的形式,在其他支出中预算,讲课费相关标准参考财行[2013]523号文。



19、培训费放哪个科目?

答:预算培训费建议在其他支出科目中编制。如项目(课题)研究任务中有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的课题,其发生的培训费可在“其他支出”中列支,但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培训内容、培训次数、参加人数、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等。培训工作应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培训费预算不得与其他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例如:培训费不得与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重复,且费用应严格按照实际成本预算)。


自筹经费

20、自筹费用的差旅费标准可以不用说明吗?

答:自筹经费预算编制要求和专项经费相同,按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任务分解情况的经费需求进行说明,以课题各科目(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支出主要用途、与课题研发的相关性、必要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如同一科目同时编列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分别说明。



小锐目前呈现的问题集锦,都是各位科研同仁的提问原话,未进行任何修饰与加工,我们尽量予以专业的解答,但也请各们老师在提问时能够快速阅读小锐前期的问题整理集锦,如果前期同类问题已予以解答,本期就不再重复呈现,请各位老师予以谅解!再次感谢您的参与,不论您是否提问,都感恩您的陪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