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19-12-12 点击数: 字体:

     为确保各位教职工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请在20191231日以前完成如下确认或填报:

       一、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完成确认。

如没有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

      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需修改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点击“修改”,完成确认。

请务必在20191231日前完成更新修改,以免影响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享受。

      三、2020年度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年度必须选择2020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最新版本。

     

      具体填报事宜详见厦门税务以下链接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content/S13405.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2183756/2185920(国库科)


厦门大学财务处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