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位教职工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请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如下确认或填报:
一、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完成确认。
如没有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需修改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点击“修改”,完成确认。
请务必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更新修改,以免影响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享受。
三、2020年度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年度必须选择“2020”。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最新版本。

具体填报事宜详见厦门税务以下链接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content/S13405.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2183756/2185920(国库科)
厦门大学财务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