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退费指南
学生退费指南
一、退费标准
《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费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及《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规定如下: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未入住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入住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入住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入住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二、退费流程
(一)退学费
在校生完成退学/放弃入学资格申请流程后,财务处将根据上述规定计算退费金额,请提交以下材料至颂恩楼4楼财务处418办公室办理退费:
1. 学校退学批复复印件
*放弃入学资格无需学籍批复复印件
2. 学院开具的占用学校教学资源情况证明
注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何年何月何日开始未占用学校教学资源,申请退学费对应学年的注册情况,学院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印章。
示例:
关于XXX同学未占用学校教学资源的证明
财务处:
学生姓名:XXX,学号:XXXXXXXXXXX,该生XXXX年入学XXX系XXX专业(学生信息)。该生学业修读至XXXX年XX月, 自XXXX年XX月XX日起/ XXXX学年第X学期及之后未占用学校教学资源,XXXX学年第一学期已注册/未注册、第二学期已注册/未注册。
经办人签字: 学院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3. 成绩登记表
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4. 转账信息
默认转至校园卡圈存的银行卡;如转至学生本人其他银行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注明学号、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具体到支行或分行)、联系电话。
5. 缴费票据
2020年后缴费开具的非税票据均为电子票,无需打印交回;缴费时开具的如是纸质票,需交回,若无法交回,需遗失方出具遗失声明并签字或盖章,遗失声明示例如下:
关于票据遗失的说明
本人(姓名:XXX,学号:XXXXXXXXXXX)因XXX原因遗失XXXX学年学费XXX(金额)的票据,本人承诺该票据未用于且将来也不会用于报销,如有报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生本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另,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交票据未报销说明并签字,未报销说明示例如下:
关于票据未报销的说明
本人(姓名:XXX,学号:XXXXXXXXXXX)承诺缴交XXXX学年学费XXX(金额)的票据未用于且将来也不会用于报销,如有报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生本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6. 填写领款收据
财务处现场填写或提前在厦门大学财务处(https://cwc.xmu.edu.cn/)-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厦门大学财务报销表格2022年版(内含12张附表)》中的领款收据空白模板填写。
7. 全日制研究生的参评学业奖学金情况证明
请到学生处管理科开具全日制研究生的参评学业奖学金情况证明(学生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生处印章)。
(二)退住宿费
学生办理完成住宿业务后,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交退费材料,财务处根据学生住宿管理系统公寓办、物业审核情况及办理时间计算退费金额,并退至学生校园卡圈存的银行卡。请学生及时办理校园卡与银行卡的圈存关系,以免影响退费。
(三)退代办费
新生:学生处统一提供当年度新生未领取军训服装或未参加体检名单,财务处根据该名单将应退代办费退至学生校园卡圈存的银行卡。请及时办理校园卡与银行卡的圈存关系,以免影响退费。
老生:老生提交领款收据(财务处现场填写或提前在厦门大学财务处网站下载空白模板打印填写)和学院出具学生未领取军训服装或未参加体检情况说明(学院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印章)至颂恩楼4楼财务处418办公室办理退费。
咨询电话:218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