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图书馆科技查新及馆际互借报销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图书馆科技查新及馆际互借费用的报销,经与图书馆沟通,自2016年12月起,执行以下规范:
对于使用非国库资金课题经费内转图书馆的情况,科技查新需提供:1、厦门大学经费报销单2、科技查新发票开具凭证3、厦门大学内部转账通知单;馆际互借需提供:1、厦门大学经费报销单2、馆际互借清单3、厦门大学内部转账通知单。
对于使用国库资金项目报销科技查新和馆际互借费用的情况,需先刷公务卡支付相关费用后,取得图使馆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科技查新还需附有厦门大学经费报销单和科技查新发票开具凭证;馆际互借还需附有厦门大学经费报销单及馆际互借清单。
凭上述票据,在学院财务或校财务处(翔安财务办)办理报销手续。
财务处
2016年12月9日